防雷工程施工中,浪涌保护器安装有哪些要求?(一)
电涌保护器分项工程电涌保护器安装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配电系统中SPD的安装布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第534 节:过电压保护电器》GB16895.22、《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GB/T 18802.12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范》GB50057 的有关规定。
2、电子系统信号网络中的SPD的安装布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选择和使用导则》 GB/T 18802.22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3、 当建筑物上有外部防雷装置,或建筑物上虽未敷设外部防雷装置,但与之邻近的建筑物上有外部防雷装置且两建筑物之间有电气联系时,有外部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和有电气联系的建筑物内总配电柜上安装的SPD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使用I级分类试验的 SPD。
2)低压配电系统的SPD的主要性能参数:冲击电流不应小于12.5kA(10/350μs),电压保护水平不应大于2.5k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应根据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选取。
4、 当SPD内部未设计热脱扣装置时,对失效状态为短路型的 SPD,应在其前端安装熔丝、热熔线圈或断路器进行后备过电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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